《解放日报》3月19日刊发了镇江市试点占道经营小商贩“民主自治”的报道。文中援引该市一城管副支队长的话说,“当摊贩们的自我管理意识被调动起来后,戴着大盖帽的城管们就能卸下一大半担子。”然而,我们更应该看到,由城管上阵管理变成了小商贩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,不仅“大盖帽”省了事,减少了矛盾,而更重要的是,从此,马路摊点可能成了小商贩的幸福家园。
小商贩从此成了“组织”里面的人了。过去,他们都是单打独斗,用不着对谁负责,也对自己承担不了责任。城管撵得他们鸡飞狗跳,或是吹胡子瞪眼,逼急了他们也恶语相向,但毕竟色厉内荏,心里没有多少底气。现在好了,既然让我们民主自治,就是合法组织,有事儿,找“组织”去!他们心里有了厚实的归属感。
既然是“组织”里的人就要服从“组织”的管理。过去目标一致对城管,现在城管放权了,让自己管自己,总不能窝里斗吧?于是,“黄金摊位”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,由正副组长监督协调,再也不会因争摊位吵得面红耳赤,甚至拳脚相加,仇人似的。
马路摊点的合法化,也让他们将经营场地视为自己的家,将同是小商贩的人看作家里人。自己的家肮脏不堪,秩序混乱成何体统?于是,上家泼了脏水扔了垃圾,下家就会提醒清扫,下家有了生意忙不过来,上家就在旁边搭把手。
任何城市都离不开小商贩。市民需要他们就近、便当、价格低廉的服务,而他们也得养家糊口,供子女上学。所以,“无摊城市”、歧视、哄赶、打击小商贩的口号和做法,是十分可笑和可悲的。社会总是在付出一定的代价后走向成熟和进步,现在,允许小商贩在城市占一偶之地已成共识。年初,上海、南京、重庆、杭州等地相继宣布要对马路摊点“有限开禁”,这是城市管理的一次理性转身。但城市不能因为“开禁”就从此脏乱不堪,交通拥堵;小商贩不会因了一个“开禁”就从此安居乐业,心情舒畅。
镇江将小商贩“组织”起来,让他们“民主自治”不啻为一种有益的尝试,它的可贵之处在于将过去的城管“严管”改变为城管协调、疏导,将“我管你”改变为“自己管自己”。此种“无为而治”的做法,折射出的是城市管理者对小商贩职业的认同,对小商贩身份的尊重。而有了合法地位、有了自己的“组织”,受到“抬举”的小商贩,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来之不易成果,没有理由不心情舒畅地创建自己的幸福家园。
当然,“隐身”的城管不能因之高枕无忧,“民主自治”后重要的是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,为小商贩处理一些“组织”处理不了的事情,帮他们解决一些经营中的难题,这样才能赢得小商贩的拥戴。当小商贩和城管亲如一家的时候,这个城市才是所有人的美好家园。